关于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名、推选、 考察、选举过程中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明年上半年我省省级人大、政府、政协将进行换届,按照《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豫组通〔2016〕5号)要求,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从严从实做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名、推选、考察、选举工作启动前,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会同人大、政协党组织抓好警示教育。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负责提名、推选、考察、选举工作相关人员集中观看中组部摄制的《镜鉴—湖南衡阳、四川南充“两案”警示录》、《警钟—辽宁拉票贿选案警示录》,认真组织学习中组部编印的《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发送“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提醒卡,并组织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督促他们严守换届纪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二、严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代表委员提名、推选、考察、选举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带头落实责任,亲自部署工作,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纪律的严肃性。纪检机关要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组织部门要履行直接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建立换届风气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任务,对照责任清单,逐一分解任务,细化具体措施、时限要求和具体负责人,确保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协党组以及统战部门等有关单位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着力开展全程监督。牢牢把握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资格审查、推荐提名、考察、选举等关键环节,切实增强换届风气监督针对性,把有效监督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一要严把人选资格关。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协商提名符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规定的基本条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身份认定严格准确;严格执行“凡提五必”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3号)文件规定的9类不得推荐提名的“负面清单”要求。二要严把推荐程序关。推荐提名程序要依法合规,推荐提名人选要在广泛酝酿协商、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切实做到“五不准”。三要严把考察核实关。广泛听取群众反映、评价和有关部门意见,认真核实人选身份、简历以及是否拥有外国国籍或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同时坚决防止违规层层委托考察情况出现。四要严把选举纪律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引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遵守“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坚决防止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行为,确保选举全程风清气正。 四、坚持快速查处通报。注重利用“12380”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名、推选、考察、选举期间,“12380”举报电话要安排专人值守管理,实行专门登记、及时受理,保证监督渠道24小时畅通。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曝光,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同时,密切关注舆情,做好应对工作,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加强实时监控,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迅速妥善处理,正确引导舆论,弘扬清风正气。 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密切配合,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刹住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要加强同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协党组以及统战部门等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我市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名、推选、考察、选举工作顺利圆满完成。同时,做好资料整理工作,确保换届风气监督各项工作材料详实齐全,经得起上级部门监督检查。
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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